为有效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正向宣传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能力、制播水平和宣传成效,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凝聚振兴发展力量,助力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工作要求和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省广电局决定启动开展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广电总局总体要求和省广电局党组工作部署,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突出主题主线宣传,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策划创作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贴近生活、直击心灵、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简洁明快、易于传播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重点围绕下列主题主旨开展公益广告策划创作: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小切口”、“小故事”反映大主题、引领新风尚,切忌“教育式”宣传,提倡“共鸣式”引导,用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方式,凝聚社会道德共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围绕“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突出辽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措施成效的“更新”,展现4200万辽宁人民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的坚定“信心”,反映辽河儿女团结奋斗、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艰辛”,持续唱响辽宁经济光明论。
3.围绕“红色基因”。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抗美援朝出征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辽宁红色“六地”丰富资源,通过对抗联等革命精神的宣传,弘扬爱国情怀,激发爱国热情。
4.围绕“山海有情,天辽地宁”。通过聚焦红山文化、清前文化等的悠久历史;展示辽宁山林湖海的风景秀丽;宣传一年四季的鲜明特色;展示衣食住行的丰富便捷;展现热情友好、开放包容的辽宁人等,有力促进辽宁文体旅全面发展。
5.围绕“营商环境”。宣传各地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倡导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新理念,持续营造重商、尊商、亲商、爱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6.围绕“廉洁文化”。阐释廉洁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宣传“清风辽宁”先进典型,弘扬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7.围绕“家庭文明建设”。通过对“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遵纪守法,家国一体、家国同心”等家教、家风美德的宣传,深刻阐释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8.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建设、防灾减灾、保护环境、节约用水、节能减排、打击诈骗、安全生产、关爱残疾人、妇女儿童保护、全民健身、倡导全民阅读等主题公益宣传。
二、参赛主体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传送机构,省直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制作机构、个人等,均可组织或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选题策划和作品创作,并推荐选送符合要求的作品报名参赛。
三、时间安排
1.创作征集阶段:2025年3月至7月;
2.遴选评审阶段:2025年8月至9月;
3.集中展播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
大赛进行期间,省广电局将本着“随评随播”原则,围绕服务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先期征集到的具备一定制作水准的相关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及时组织评审,优先安排展播。
四、作品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AudioVivid标准。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2.电视类作品。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4K 超高清视频:MP4 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36Mbps。
3.作品单条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以30秒、60秒、90秒整秒时长为宜。广播类作品和配有画外音的电视类作品,应一并提供与作品音频语音内容对应一致的解说词或画外音文字脚本。
4.作品应为原创,无抄袭剽窃情形,无侵权盗版行为,不牵涉版权纠纷。
5.参赛作品制作机构或制作人须向省广电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①符合存储格式要求的参赛作品音视频文件;②《2025年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作品报名表》(A4 纸打印,一式两份);③与作品音频内容对应一致的解说词或画外音文字脚本(A4纸打印,一式两份)。注:音视频作品标注好名称,同一单位报送可一并存入一个U盘或一张光盘。
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的申请材料,7月10日前提交到党委宣传部,统一汇总后提交给省广电局。
联系人:李德万 电话:0411-87926790,E-mail:249512938@qq.com。
五、评选扶持
本届大赛征集到的参赛作品,由省广电局组织专家评审,经过初选、复审、终评、公示等环节,评选产生优秀作品和提名作品,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制播机构。优秀作品和提名作品,由省广电局向其制作单位(创作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资金扶持,扶持标准为电视类优秀作品8000元/件,电视类提名作品5000元/件;广播类优秀作品5000元/件,广播类提名作品3000元/件。同时,省广电局将综合考量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制作播出机构在本届大赛活动组织、作品征集和优秀作品创作展播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评选出本届大赛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制播机构,并向当选的相关单位和机构颁发荣誉证书。
省广电局将按照广电总局部署和安排,采取“优中选优”方式,遴选并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品质上乘的本届大赛参赛作品,参评广电总局年度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对入选广电总局扶持项目的公益广告作品,省广电局将视作品受扶持类别等次,给予追加奖励。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核发的公益广告扶持金,应当用于支持、资助、补贴公益广告作品策划创作,培养、扶持、激励公益广告创作人才及优秀创作团队,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和挪用,确保扶持机制真正发挥应有效用。
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指导辖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参与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征集和优秀作品宣传展播工作,注重加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广电系统评先推优、项目扶持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培育、扶持、激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人才和优秀创作团队,激发各级各类创作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重点创作征集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参赛方案,设计选题规划,组建创作团队,保障必要投入,力争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用小故事讲述大道理,不断推出有温度有深度有高度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担负履行好广电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新时代文化使命,为助力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广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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